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质监局近期联合省、市计量检定机构对全县23个乡镇卫生院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周期检定。截止目前,共检定X射线机15台件,B超机23台件,心电图仪23台件,通过检定和调试,确保了医用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同时,该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措施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一是要求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二是要求建立并完善医用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三要求是建立医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申报制度。四是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诊断和治疗。五是要求建立日常的自查自校和维护制度,确保在用医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 (蒋德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