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1.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及审批发证程序
2.湖南名牌产品基本条件及申报审定程序
3.湖南省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申办程序
4.申办国家生产许可证受理程序
5.质量投诉受理处理程序
6.中国商品条码注册使用程序


    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及审批发证程序
  1、什么是计量器具?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第(一)部分规定:“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可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2、什么是计量器具新产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就属于计量器具新产品。
“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的计量器具(或称为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另一种是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第一次生产的计量器具(或称为本厂新产品)。
原有许可证被注销以后,需要重新组织生产的计量器具,视为本厂计量器具新产品。

3、计量器具新产品在批量投产和销售之前应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答:计量器具新产品在批量投产和销售前自选要向省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新产品定型”(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或“新产品样机试验”(本厂新产品),限得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然后,按照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营业执照的发证部门和产品等不同分别向省、市、县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并限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投批量生产和销售。

4、什么时候提出计量器具新产品申请最恰当?

答:一般情况下,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设计和试制阶段:这个阶段完成时,基本上完成了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有了几台非工艺化的样机,完成了总装图、结构图和电路图,编制了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草案等;对样机进行了测试和全性能试验。但还没有完成工艺工装设计,没有形成生产线。
(2)生产定型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完成产品正式批量投产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完成产品最后设计,进行工艺工装批量投产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完成产品最后设计,进行工艺工装设计和工艺工装分析、验证,最终形成生产线,在这个阶段,产品投入了小批量试生产,试生产的样机可能进行试用或试销。
(3)正式批量投产和销售阶段:这个阶段,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等工作都有走上了正规。
根据新产品申请条件要求(见第6、8问答)和《计量法》有关没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计量器具新产品在设计试制阶段完成后生产定型前提出申请最恰当。
但由于产品的复杂程序不同,生产单位的管理模式有别,新产品的研制情况也不一样,各单位研制开发的阶段不完全相同,因而提出新产品申请的时间也有区别。但总的要求是具备了新产品申请的条件后就可以提出申请。

5、什么是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程序)

答: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属于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所进行的试验、审批和批准。包括“定型鉴定”和“型式批准”两部分。办理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的程序为:

新产品设计 发给试用品标志 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向全国公布 领取许可证

6、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要提供哪些技术资料和多少样机?

答: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要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a、设计任务书;
b、总装图、主要零部件图和电路图;
c、可靠性设计和预测;
d、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
e、研制单位所做的测试报告;
f、技术总结;
g、使用说明书。
申请单一新产品的单位,一般情况由申请单位自行送样三台;大型或高精密产品可送二台或一台。对送样有困难的大型和高精密产品,可由技术鉴定机构派技术人员到生产或使用安装现场进行试验。
申请系列新产品的,从系列产品中抽取三分之一的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进行试验,每种规格提供三台样机;大型或高精密系列的新产品,可抽取二种或一种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每种规程可提供二台或一台样机。系列新产品的试验规格的选择,应由技术鉴定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确认哪几种规格具有代表性,然后由申请单位送样或到现场进行试验。

7.什么是计量器具新产品的样机实验?(程序)

答:“样机实验”是政府部门对属于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首次生产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所进行的实验、审核和确认。是确认此种计量器具虽然在其它单位已被型式批准,而本单位首次生产是否也具有原批准的计量性能。办理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实验的程序为:

8、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申请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 样机试制工作队已经 完成,样品在本单位测试合格,基本上具备了小批量生产的能力,准备好足够数量和规格的样机,一般产品能够提供三台样机,大型或高精密产品可提供二台或一台,是系列产品,一般情况应能提供三分之一有代表团的规格产品样机;
② 申请单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a. 产品技术标准;
b. 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证明;
c. 产品总装图、主要零部件图和电路图;
d. 本单位所做的测试报告;
e. 技术总结;
f. 使用说明书;
③ 准备好与新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设施 、技术人员和检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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