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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申办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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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进度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确定湖南省临时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明确具体要求并通知到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企业向当地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申请书并按要求填报。各市州受理申请材料15日内,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省局生产许可证可证办公室。
三、省局自收到申报材料30日内进行书面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由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有关行业和技术机构专家会同当地市州局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报市州处理。
四、对企业现场审查参照国家相应的换发证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材料核实、生产条件考核和抽样检验,均合格的颁发湖南省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任一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安排复审复检,仍不合格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
五、原则上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发证一次,有效期为半年,从发证之日起算;在有效期内,获证企业必须申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因国家暂未安排换发证而有效期已满的,由企业到期提出延证申请,经当地市州签章后,由省局核准酌情办理延期;其他情况,证书有效期满即无效,并不再办理延期。
六、各市州局负责辖区内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当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时,市州局应书面报告省局核定后,予以吊销湖南省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证书。企业获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发生转让、冒用等行为,其相应的湖南省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一律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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