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制订地方性质量技术监督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受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法规事宜及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等有关工作;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承担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和组织宣传报导工作;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业务培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