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对象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审批内容
1、申请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
2、专家审核组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审核后的结论。
三、审批条件
1、文件资料齐全、清晰、有效,填写工整、正确;
2、专家审核组的审核结论为合格。
四、审批程序
1、受理、审查申请材料;
2、组织专家审核组进行现场生产条件考核;
3、颁发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五、审批时限
1、接收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查工作,确定是否接受申请;
2、对接受申请的单位,一个月内组织专家审核组进行现场生产条件考核;
3、考核结论合格的单位,一周内完成审批工作。
六、收费标准’
按国家或湖南省颁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资料费和考核费
七、内部监督
1、审批人权限
“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主管人员为该项目的审核人员,分管处领导为批准人员。
2、责任和义务
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过错责任追究
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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