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准对象
1、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
2、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
二、核准内容
1、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2、定型鉴定机构或样机试验机构给出的试验结果。
三、核准条件
1、文件资料齐全、清晰、有效,填写工整、正确;
2、技术机构出具的试验结果符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四、核准程序
1、受理、审查申请材料;
2、委托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全性能试验;
3、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查;
4、颁发型式批准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五、核准时限
1、接收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审查工作,确定是否接受申请;
2、授权技术机构的试验工作时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3、收到试验结果后,一周内完成审查工作。
六、收费标准
接国家或湖南省颁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资料费和试验费。
七、内部监督
1、审批人权限
“时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主管人员为该项目的审核人员,分管处领导为批准人员;
2、责任和义务
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3、过错责任追究
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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