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准对象:
1、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2、自愿申请的社会检测实验室;
3、社会公正计量行(站)。
二、核准内容:
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2、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
3、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三、核准条件:
由专家考核评审组依据: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 );
2、《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对量认证考核规范”;
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上述三者之一考核评审合格。
四、核准程序:
1、申请:
提交申请报告并有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列入计划;
3、专家组考核评审;
4、核准、发证;
5、向社会公报。(详见计量认证流程)
五、核准时限:
1、收到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2、收到专家组考核评审结果及全套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
六、承诺:
严格执行核准程序,公平、公正、规范运作;
认真落实评审要求,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七、收费标准
根据[1994]湘价费字第42号规定,计量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八、核准责任制度
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