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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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批准书核准制度
  一、核准对象
省内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二、核准内容
设计压力容器的类别和品种范围。
1、有法人资格;
2、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核、校核、设计人员水平及数量与设计相适应·
3、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与设计相适应;
4、有专门的设计机构和场所;
5、有可行的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6、有相关的标准与规范;
7、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及经历。

四、核准程序
1、单位向省局提交“压力容器设计申请书”;
2、省局核准是否受理;
3、单位向承担资格审查的中介组织签订审查合同;
4、审查合格后报告省局;
5、省局核准发给“压力容器设计批准书”。 五、核准时限
1、省局收到审查合格的报告后,一个月内核准发放设计批准书;
2、批准书有效期5年。

六、权力和义务
权力:
1、对单位设计质量、中介组织评审质量进行监督;
2、对违反法规、标准者通报批评,特别严重者,吊销设计批准书。
义务:
1、及时受理与发放批准书;
2、对单位技术保密。

七、过错追究
1、对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核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