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容 市、州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基本情况。
三、条件 依《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四、程序 1、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成立或调整焊工考核委会; 2、将焊工考委会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报省局锅特处。
五、时限 接到备案的焊工考委会组成人员名单15日内未提出议,即视同认可。
六、权限义务 对不符合条件的焊工考委会成员有权要求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