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职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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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负责(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3、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监督检验产(商)品质量,调解质量纠纷,处理质量投诉。
4、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待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和指导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5、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计量制度,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检定和维修,组织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的准确统一,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政案件,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正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负责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IC卡和条码工作。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政案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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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
 地址:蓝山县城东路108号 邮编:425800 电话:0746-221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