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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内设机构
 

 

                     
                      质量处

  对全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机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并提出提高本省质量水平的规划和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和指导查处无证产品。

  质量处设于局一办公楼511号房间,电话:5503649。